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;负责个体工商户、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。对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行垂直管理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,管理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领导干部;按照有关规定,管理本系统的人事工作;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;管理本系统的财务经费、国有资产、装备等工作;负责本系统教育培训、政治思想工作和队伍建设。承办省委、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